药店入驻流程
药店入驻流程简介
入驻经营者的审核要求和流程规范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象悦医药平台质量保证协议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平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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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 **甲方:入驻企业** **乙方:平台经营者(东莞象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商户在使用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网有权根据行业需要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项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象悦医药平台将在网站用户后台以公告形式通知各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象悦医药平台。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3. 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 二、甲方入驻要求 * 需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资质。 *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同意平台核验机制,每六个月接受一次资质复审。 ## 三、甲方的经营责任: 1. 组织落实专职、专业人员和团队,对接本案涉及的网络营销和运营工作,并接受乙方的考核。 2. 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给乙方备案及备查。 3. 负责商品信息含服务信息(以下简称商品信息)和的发布和管理;负责会员资料的管理。甲方同意,甲方使用其账号在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网上发生的所有操作,完全来自于甲方的授权。如果甲方的操作涉及到第三方权益,甲方必须确保已经获得第三方授权。 1) 登录“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小程序”的系统操作,自主发布和管理商品信息和库存信息。 2) 保证商品所有信息和图片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3) 保证库存、促销等销售信息及时和有效,与实际商品供应保持一致。 4) 所有商品信息和会员资料与企业自身经营范围内业务有关,并不侵犯其他人利益。 4. 负责制定自主经营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及促销价格,原则上同产品(或服务)同一时间内在本平台价格不高于其他平台。 5. 负责及时处理订单,并保证发货或服务供给的及时性。 1) 每日(包括周末或节假日)登陆“象悦医药平台”后台系统,完成当天待处理订单审核及确认,审核确认订单不得弄虚作假,对有意作弊,不按实际交易情况确认订单者,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押金。 2) 24小时内处理订单,原则上当天发货。对已确认的订单,最晚发货不得超过24小时。 3) 如因临时缺货、调货等原因需要延期发货的,必须在24小时内联系客户说明原因,经得客户同意。原则上不得超过48小时发货。 4) 对缺货商品及时下架,对未下架商品的新订单造成延误发货,且未有效通知订购客户的,按照象悦医药平台-养正方医药网公布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适当赔偿。 5) 按订单货值金额如实开具商品发票提供给消费者,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6) 延误订单应当天通知订购客户。 7) 预订购商品须按约定或规定交付时间发货给消费者。 6. 保证发货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标准,来源合法合规;保证商品及包装的安全性。 1) 负责商品及包裹包装,并保证包装质量。 2) 商品有效期超过1年的,发货商品必须是有效期届满8个月前的商品。 3) 商品无有效期的,发货商品必须是生产之日起8个月内商品。 4) 对“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网”订单包裹,甲方发货时不可擅自夹带、寄发含自身商业促销广告资料,以免造成对消费者不必要的干扰及分化企业形象。 7. 负责直接或委托合格资质的第三方配送公司完成商品配送,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符合产品的存储要求,确保整个配送过程能保障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 1)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把商品包裹交指定的、合格的配送公司,并妥善保管好发货凭证。 2)发货后及时上传“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平台”发货信息及登录快递单号、快递公司名称,方便消费者查询。 3)限制条件:快递配送价格及向消费者的收费不得高于网购市场在当地的平均价格。 4)与指定的配送公司合约中应有保证配送过程控制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的相关条款。 8. 承担消费者相应合理的投诉、退换货及退赔要求。 a) 甲方原因造成的投诉,在12小时反馈解决,须得到消费者认可确认。 b) 甲方及时处理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 9. 承担不当行为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责任。 1) 承担因商品质量、来源和信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引发的各项行政处罚费用。承担因商品质量、来源和信息问题造成消费纠纷而产生的各种赔偿责任。承担交易过程中甲方做出的各种承诺的兑现。 2) 由于商品质量、来源和包装原因,以及发货延迟等服务原因造成的退货和消费者拒收,产生运费以及引发的消费者赔偿由甲方负责。 3) 由于第三方快递公司操作不当,产生的退货、拒收和赔偿,由甲方联系快递公司赔偿。 4) 造成乙方或消费者人身、财产、声誉等伤害、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不当行为导致乙方遭受行政处罚的,也应全额赔偿乙方处罚金额及其他损失。 6) 甲方通过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网相关服务获取的用户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用户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订单产品信息),不得用于除本平台相关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如果因甲方有意或不慎操作造成平台用户信息泄露的,甲方应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 7) 对旗下医务人员在象悦平台中的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性负责,承担旗下医务人员不当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 ## 四、乙方的经营责任: 1. 负责象悦医药平台-养正方医药网平台正常运营,为甲方提供电子商务方面专业的技术及信息服务。 1) 保证网上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可靠和便利的网络环境。 2) 有网站系统改动和升级时,应尽量少影响甲方正常网上业务。 3) 为甲方开设在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上专有的“管理后台”,并提供相应的前台商品信息展示。 2. 负责平台整站营销和站外推广。 1) 包括站内和站外的市场营销和活动推广,以提高平台流量、受众和影响力。 2) 有指导甲方按市场情况定价及促销的责任和义务。 3. 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对甲方行为进行专项服务指标考核。 1) 引进和定期验证合法有资质的商家。对不符合部分应予以在“象悦医药平台”上去除。 2) 对“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管理,对涉及违法的可以暂停或终止其发布。 3) 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建立并完善网上公开、透明的信用评价体系。 4. 承担自身不当行为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除违法及不当信息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商品信息和进入甲方后台系统。 ##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经营责任: 1. 双方组建项目小组以及落实运营负责人,负责对接日常运维工作和执行。 2. 佣金及技术服务费计费方式: A. 甲方的每个下属药店入驻平台必须缴纳交易押金费用 30000 元。必须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备注为“甲方企业名称+押金费”字样。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 户名:东莞象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649549948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甲乙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商议终止合作,并经双方同意后,返还押金费用。 甲方同意:其入驻平台的连锁药店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服务乙方按有效预订单总金额的 2% - 3% 收取佣金,每个入驻药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月预订单金额 | 佣金标准 | | --- | --- | |< ¥10,000 | 保底 ¥800| |¥10,000 - ¥40,000 | 按 3% 计佣金 | | ≥ ¥40,000 |按 2% 计佣金 | B. 甲方 免除每年的技术服务费 。甲方及其下属药店不享受乙方平台“免佣金订单”优惠政策。 3. 特别说明:乙方公司任何人都不得接收甲方支付的现金,因甲方交付现金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4. 本协议所涉及的费用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5. 佣金计算周期:当月15日(遇节假日推后)计算上月佣金,如:10月15日计算9月佣金。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佣金,乙方有权暂停甲方及其下属药店的账号服务。 ## 六、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 1) 双方的合作内容、经营数据、资料及其商业模式和流程均为保密信息,双方中任何一方人员均不得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人),也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用途。 2)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产品资料、科普资料等,便于推广。如有不当使用,请对方发现后及时指正。 ##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 2) 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不履行责任或终止本协议的,另外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甲方违反协议内容,乙方书面提请甲方整改的,超过整改期限没有效果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及终止协议,并结清相互款项,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4) 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5)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依约履行本协议的,该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6)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 八、协议期限、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协议有效期: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 2) 乙方应每六个月组织对甲方经营资质进行核验,甲方需配合,若核验不合格,或甲方拒绝配合提供资质材料,则终止协议;甲方经营资质、证照、医务人员、药学人员如发生变更或换证,需在新的证件颁发后10日内提供给乙方备案,如果甲方未及时主动提供新的证照资质的,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证照被监管部门收回或注销,甲方需在2天内通知乙方,未及时通知的,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3) 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如有单位名称、地址、账号和负责人等事项的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且不因变动而不履行本协议。 4) 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 5) 若甲乙双方均未有终止协议的书面意见表示,则自动延续合作期限。 6)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业务内容及流程修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修订。 7)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开始生效。 ## 九、附件 **本协议附件《质量保证协议》及《商户违规行为处理规则》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甲乙双方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承诺、保证或理解相冲突或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 <p style="margin-left: 550px; font-weight: 500; margin-top: 100px;"> 东莞象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br><br> 法人代表:刘斌 <br> 联系电话:18588158956<br>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br> <span style="margin-left: 75px;">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号<span><br> <span style="margin-left: 75px;">寰宇汇金中心8栋1507 室<span><br>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日</p> --- # 附件1:质量保证协议 为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本协议中的医药商品(以下简称“商品”)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日用品等。 ## 一、甲方经营责任 1. 销售商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和相关规定,不得含有国家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成分。 2. 销售商品应具备完整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文件,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可靠。 3. 销售商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识清晰、准确,易于识别。 4. 销售商品来源应合法、合规。 5.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商品的贮存、包装、运输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商品的质量稳定可靠。承担交易过程中甲方做出的各种承诺的兑现。 6. 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工作,积极提供销售商品合规性资料。 ## 二、乙方经营责任 1. 及时更新平台商品信息,确保用户获得最新、最准确的商品信息。 2. 不定期对甲方销售商品进行质量核验,确保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3. 不定期对甲方销售行为进行抽查,督促甲方销售全过程合法合规。 4. 为用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解决用户在使用商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建立完善的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用户反馈信息,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 三、违约责任 甲方应承担因商品质量、来源和信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引发的各项行政处罚费用。承担因商品质量、来源和信息问题造成消费纠纷而产生的各种赔偿责任。 1. 若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或消费者人身、财产、声誉等伤害、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 若甲方销售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乙方遭受行政处罚的,也应全额赔偿乙方处罚金额及其他损失。 --- # 附件2:商户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为保障“象悦医药-养正方医药平台”秩序稳定,提升平台服务质量,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平台特制定以下《违规处理规则》,所有入驻商户须知晓并遵守。若有违反,将按以下条款执行处罚: ## 一、违规行为与处罚标准 | 编号 | 违规行为描述 | 处罚标准 | | --- | --- | --- | | 1 |消费者投诉被核实 |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终止合作 | | 2| 未如实填写产品信息 |警告并限期整改,否则下架产品 | | 3| 未如实填写订单处理信息 | 警告,多次警告无果罚款1000元| | 4| 超过24小时未处理订单 | 警告,多次警告无果下架店铺 | | 5| 缺货商品未及时下架,导致2次及以上失败交易 | 罚款500元 | | 6| 不按订单价格发货或系统操作发货但未实际发货 | 按订单金额10%处罚/单 | | 7| 有意规避佣金计算行为 |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扣除佣金,情节严重终止合作 | | 8| 商品手续不全、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 终止合作 | | 9| 销售过期或劣药、质量不合格商品 | 按照交易金额10-20倍罚金,终止合作 | | 10 |销售假药、有毒产品、假冒伪劣食品 | 按照交易金额10-20倍罚金,终止合作 | | 11| 未如实填写近效期商品有效期 | 警告并限期整改,如故意隐瞒,处罚金额为订单金额的2至5倍 | | 12 |刷单行为(虚构交易记录) | 警告,多次警告无效终止合作 | | 13 | 超范围经营行为 | 警告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终止合作 | | 14 |无证经营或提供虚假证照 | 终止合作并上报监管机关 | | 15 |经营资质、地址、药学人员变更未及时备案(10日内) | 警告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终止合作 | ## 二、特别说明 * 累积严重违规或多次违反,将导致商户合作资格被终止。 * 被处罚的商户如有异议,可于处罚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平台将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 若协议条款或交易规则在理解或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由东莞象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与说明权。 * 解释权的行使应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商户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 商户如不认可上述处理规则,请自觉下架平台所有商品并退出入驻。 * 本规则视为《电商平台服务协议》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liubin
2025年7月19日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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